智能网联汽车行业随着汽车与电子、软件、通信、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多个产业的跨界融合日渐繁荣昌盛。由...
6月20日,据安徽公安交警在线微信公众号消息,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公安部交通管...
为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查处典型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
请保持2米间隔,有序排队请提前准备好健康码……看到这熟悉的语句,疫情防控中的红马甲是否又一次出现在...
(相关资料图)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4小时的,应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20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300%支付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签: